2024年南通市省级 “平安工地”建设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4-04-29 15:11 累计次数: 字体:[ ]

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就其2024年南通市省级 “平安工地”建设咨询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南通市省级 “平安工地”建设咨询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

磋商总价不超过预算15万元,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的按无效标处理。

三、项目需求:

(一)“平安工地”建设专项检查(2次):对全市符合省级“平安工地(工程)”申报条件的标段、项目,依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管理办法及考核评价标准,协助采购人组织“平安工地”监督检查、创建指导、评价抽查、组织申报等工作;上、下半年各检查1次,项目约17个。

(二)行业安全检查(1次):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监管规定》(苏交规〔2012〕3号)等要求,协助采购人检查各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主要检查内容包括:“统一监管、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工程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建立情况,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监管人员配备、能力建设情况,对本地区工程安全行业工作开展检查、督促和指导情况。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合格供应商的一般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2、合格供应商的特殊条件:

2.1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建筑施工专业),并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若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则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做无效投标处理。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仍参与磋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

五、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5月10日17时前

地点: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路58号产业研究院9栋A1303

领取方式:现场领取(也可以联系招标代理,通过电汇方式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钱工,QQ:1255825247)。

磋商采购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300元,不予退还。

六、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5月14日下午13时30分。

七、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市政务中心北停车楼14楼1413会议室(崇川区工农南路150-1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市政务中心北停车楼12楼(崇川区工农南路150-1号)

联 系 人:李爽

电 话:0513-59003761

采购代理: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研究院9号A1302-A1304室

邮政编码:226001

联 系 人:钱舒佳、沙云天

电 话:15162861908、18551417471

附件-2024年南通市省级 “平安工地”建设咨询服务项目.zip